(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上海保隆汽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
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1月修訂)》和《公司章程》、《上海保隆汽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關規定,作為上海保隆汽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對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議案及相關資料進行了認真審查,并在征詢公司有關部門和人員的基礎上,基于我們的客觀、獨立判斷,對本次董事會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關于同意變更松江區茂盛路116號不動產處置方式暨出售資產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公司擬將松江區洞涇鎮茂盛路116號不動產(“目標資產”)以人民幣131,323,794元的交易對價轉讓給百顆星公司,有利于盤活公司存量資產,提高資產運營效率,為公司經營發展提供財務支持,對公司財務狀況有積極影響,對公司正常經營不存在不利影響。
本次交易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交易價格以上海同信土地房地產評估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出具的估價報告為基礎,目標資產的定價原則具有公允性、合理性,不存在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們同意公司擬變更松江區茂盛路116號不動產處置方式暨出售資產的議案。
(以下無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