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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訊:興民智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222555號)(以下簡稱“《反饋意見通知書》”)。 中國證監會依法對公司提交的《興民智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A 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 股)核準》行政許可申請材料進行了審查,需要公司就有關問題作出書面說明和解釋,并在 3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受理部門提交書面回復意見。
收到《反饋意見通知書》后,公司及中介機構就反饋意見中所涉及的問題認真研究并逐項落實。鑒于《反饋意見通知書》中相關問題涉及的內容及數據需進一步核實并補充更新,同時由于疫情及相關防控工作影響,對中介機構核查相關事項造成了一定困難,預計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反饋意見通知書》的書面回復意見等相關材料。為切實穩妥做好《反饋意見通知書》回復等相關工作,經與中介機構審慎協商,公司已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了延期回復的申請,預計將不晚于 2023年 1月 11日向中國證監會提交《反饋意見通知書》的書面回復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尚需中國證監會的核準,能否獲得核準及最終獲得核準的時間均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本次非公開發行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