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云南省楚雄州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項目市場化競爭性配置評審結果公示。
根據公示,金江能源集團、大唐、云南能投、云南德滬新能源4家企業擬獲得指標。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10月31日,云南省楚雄州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項目競爭性配置公告發布。
公告顯示,結合楚雄州自身資源稟賦,按照集中連片開發、優先以資源帶動發展、堅持市場化配置資源的原則開展市場化配置。納入本次市場化競爭性配置范圍的新能源項目包括:
(一)光伏發電項目
1、楚雄州列入《云南省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項目開發建設方案》的嘴窩箐光伏發電項目(8萬千瓦)和桃樹梁子光伏項目(5萬千瓦)共2個項目(裝機13萬千瓦)納入本次市場化資源配置范圍;
2、楚雄州列入《云南省2025年第一批新能源項目開發建設方案》的五頂山光伏發電項目(2.5萬千瓦)納入本次市場化資源配置范圍。
(二)風電項目
楚雄州列入《云南省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項目開發建設方案》的高峰寺風電場(6.5萬千瓦)、花園梁子風電場(5.3萬千瓦)、雙龍潭風電場(2.5萬千瓦)和青苔坡風電場(9萬千瓦)共4個項目(裝機23.3萬千瓦)納入本次市場化資源配置范圍;
綜上,共有嘴窩箐光伏發電項目(8萬千瓦)、桃樹梁子光伏項目(5萬千瓦)、五頂山光伏發電項目(2.5萬千瓦)、高峰寺風電場(6.5萬千瓦)、花園梁子風電場(5.3萬千瓦)、雙龍潭風電場(2.5萬千瓦)和青苔坡風電場(9萬千瓦),共3個光伏發電項目、4個風電項目納入本次市場化資源配置范圍,分為6個標段開展市場化配置。
公告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