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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咸安報道1月19日,雙溪橋鎮綜治中心召集雙溪橋鎮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孫鑒村人民調解委員會有效調解一起矛盾糾紛。
日前,孫鑒村姜某和黃某因村灣分魚事宜發生爭吵,爭吵過程中姜某摔倒在地導致身體多處受傷。經過警方調查,雙方在爭吵過程中,黃某欲向前拉姜某,姜某后退不幸摔倒,咸安公安分局認定不構成案件。
但雙方因賠償問題仍存在爭議,為了讓雙方過個好年,1月19日上午,工作人員和雙方當事人在孫鑒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召開調解會,雙方當事人及其家屬在發言時情緒波動較大,姜某及其家屬認為對方應該負全部責任,而黃某則認為自己未與對方接觸不予任何賠償。經派出所熊威介紹案情,司法所袁天繼收集證據和計算損失,后由法庭王晶分析如果調解不成功,根據當前證據訴訟后可能判決的結果,工作人員分別從法理及鄉情兩個方面入手,耐心疏導雙方當事人。最終,黃某出于人道主義給予一定賠償,雙方達成一致和解意見,并當場簽訂調解書,有效避免事件升級和引發群體性矛盾。
據了解,為落實矛盾糾紛“大走訪,大排查,大化解”活動中的大化解,雙溪橋鎮綜治中心召集多部門共同參與化解矛盾糾紛,同時進行人民調解、司法調解以及行政調解,真正落實“大”調解,切實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有效維護人民群眾的權益和安定。
(通訊員:李恒 編輯:方焱 責編:王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