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樣板間不能“裝”一套“賣”一套

商品房樣板間“三個一致”劃清了樣板間展示行為底線,有助于倒逼企業增強誠信意識、法律意識,規范營銷行為,有助于凈化商品房市場環境,維護商品房市場秩序。此舉也有助于消除民眾購房過程中的堵點、難點、痛點,呵護民眾的購房消費權益,是為民眾辦實事、辦好事。希望這樣的監管動作不僅成為行政行為,也能成為有法可依的硬核法治行為。
7月8日起,北京市住建委就《關于進一步規范新建商品住房銷售行為的通知》向社會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交付樣板間的裝修裝飾標準應與預售方案中所列的清單內容保持一致、與購房合同約定的交付標準保持一致、與項目實際交房狀況保持一致。
有一句話叫“說一套做一套”,而在房地產領域,一些房地產開發企業把這種不靠譜的行事規則演變成了“裝”一套“賣”一套——在宣傳推廣新建商品住房時,過度裝修裝飾樣板間,過分美化樓盤展示,利用不實宣傳吸引客戶。在實際交付時,商品房達不到樣板間的裝修裝飾標準,購房人會產生“貨不對版”“嚴重減配”的感覺,并對此意見很大。如果嚴格執行商品房樣板間“三個一致”“所見即所得”規則,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忽悠營銷伎倆就行不通了,購房人的權益將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以樣板間展示的方式對商品房進行宣傳也是一種廣告,應當恪守廣告法則和底線。《廣告法》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第二十八條規定:廣告有“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規格、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或者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以及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等情形之一的,為虛假廣告。
盡管購買商品房是特殊的消費,對商品房是否應納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調整范圍還存有一定爭議,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確立的實物樣品展示規則,對規范商品房樣板間營銷行為同樣有很強的參照意義。《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經營者以廣告、產品說明、實物樣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狀況的,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際質量與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第四十八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有“不符合商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等情形之一的,應承擔民事責任。
在預售房交易中,購房人到房地產開發企業選房、購房,對房屋的實際情況無法現場感知,只能憑借企業的宣傳、相關資料以及樣板間來獲取商品房的信息,而樣板間能帶給購房人(或準購房人)最直觀的感受,往往對購房人的購房選擇產生實質影響。
本質上,樣板間就是商品房的實物樣品展示,承載著房地產企業對商品房裝修裝飾范圍、規格、標準、質量等的一個承諾。如果企業過度裝修美化樣板間,吸引購房人買房,在實際交付時,商品房的裝修裝飾又縮水,無法達到樣板間的標準,就構成了虛假宣傳,侵犯了購房人的合法權益,逾越了法律底線、誠信底線和契約底線。
商品房樣板間不能“裝”一套“賣”一套,不能成為忽悠人的“房托”。北京市住建委擬把規范商品房樣板間營銷展示行為作為進一步規范新建商品住房銷售行為的一個重點,此舉契合了民眾的購房消費需求,也契合了房地產行業健康發展的需求。
給商品房樣板間立下“三個一致”規矩,劃清了樣板間展示行為的底線,有助于倒逼企業增強誠信意識、法律意識,敬畏營銷法則,規范營銷行為,有助于凈化商品房市場環境,維護商品房市場秩序。此舉也有助于消除民眾購房過程中的堵點、難點、痛點,呵護民眾的購房消費權益,是為民眾辦實事、辦好事。希望這樣的監管動作不僅成為行政行為,也能得到立法層面的支撐,成為有法可依的硬核法治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