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銀華添益定期開放債券 : 關于銀華添益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調整開放期設置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銀華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銀華添益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調整
開
放期
設置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為更好地向投資者提供服務,
滿足
投資者
的
理財
需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及
《
銀華添益定期
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簡稱“《基金合同》”),銀華
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簡稱
“
本基金管理
人
”
)
經過慎重研究,經與基金托管人中
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并
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后
,
決定
自
20
2
2
年
3
月
3
日
起調整銀華添益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
代碼
:
002491
;以下
簡稱
“
本
基金
”
)的開放期
設置
,
將每次開放期不超過
5
個
工作日調整為每次開
放期不超過
20
個
工作日,
并
相應修
訂
本基金的
《
基金合同
》
。現
將
相關事項公告
如下:
一
、
《基金
合同
》修改
情況
章節
原
條款
修訂
后條款
第
二部分
釋義
40
、開放期:指本基金開放申購、
贖回等業務的期間。本基金自每
個封閉期結束之后第一個工作
日起進入開放期,期間可以辦理
申購與贖回業務。
本基金每次開放期不超過
5
個工
作日。開放期的具體時間以基金
管理人屆時公告為準,且基金管
理人最遲應于開放期前
2
日進行
公告。如封閉期結束后或在開放
期內發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
致使基金無法按時開放申購與
贖回業務,或依據基金合同需暫
停申購或贖回業務的,開放期時
40
、開放期:指本基金開放申購、
贖回等業務的期間。本基金自每
個封閉期結束之后第一個工作
日起進入開放期,期間可以辦理
申購與贖回業務。
本基金每次開放期不超過
20
個
工作日。開放期的具體時間以基
金管理人屆時公告為準,且基金
管理人最遲應于開放期前
2
日進
行公告。如封閉期結束后
或在開
放期內發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
形致使基金無法按時開放申購
與贖回業務,或依據基金合同需
暫停申購或贖回業務的,開放期
間中止計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
情形影響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
繼續計算該開放期時間,直至滿
足開放期的時間要求,具體時間
以基金管理人屆時公告為準
時間中止計算,在不可抗力或其
他情形影響因素消除之日次日
起,繼續計算該開放期時間,直
至滿足開放期的時間要求,具體
時間以基金管理人屆時公告為
準
第六部分
基金份
額的開放期、封閉
期、申購與贖回
一、基金份額的開放期和封閉期
……
本基金自每個封閉期結束之后
第一個工作日起進入開放期,每
次開放期不超過
5
個工作日。本
基金在開放期內辦理申購與贖
回業務。
……
一、基金份額的開放期和封閉期
……
本基金自每個封閉期結束之后
第一個工作日起進入開放期,每
次開放期不超過
20
個工作日。
本基金在開放期內辦理申購與
贖回業務。
……
二
、
重要提示
(一)此次調整本
基金的
開放期
設置及
相應
對
《
基金合同
》進行的
修訂已履
行了規定的程序,修訂事項已報中國證監會備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
的
規定及
《
基
金合同
》
的
約定,
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無需召開基金份額
持有人大會。
(二)
本
基金管理人將在
本
基金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對涉及上述修訂的內
容進行相應更新。
(三)本公告僅對
本基金調整開放
期設置并相應修訂
《
基金合同
》
的事
項予
以說明。投資者若欲了解
本
基金的詳細情況,
可
登錄
本基金管理人網站
(
http://www.yhfund.com.cn
)查詢或者撥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戶服務電話
(
400
-
678
-
3333
)垂詢相關事宜。
風險提示:本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
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人應當認
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斷基金的投資價值,
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本基金的過往業績及其凈值高低并不預
示其未來業績表現。本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并不構成對本基金業
績表現的保證。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人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
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承擔。
特此公告。
銀華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
2
年
3
月
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