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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00383 證券簡稱:金地集團 公告編號:2022-046 金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相關情況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10月21日以來,網絡流傳“金地集團旗下公司非標融資展期、表外信托融資”等相關不實信息,嚴重損害本公司的商業信譽。為此,本公司澄清聲明如下: 一、相關傳言提及的“北京金地格林物業的應收賬款融資展期”說法屬于嚴重事實性錯誤。北京金地格林物業作為該案中的物業服務提供方,并非融資方,對外融資展期不屬實。經核實,這是第三方開發商所操作的反向保理融資。北京金地格林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作為物業服務提供方,向第三方開發商北京京雁置業有限公司和北京北科置地有限責任公司(均與金地集團及子公司無任何股權關系)提供物業服務。上述開發商通過供應鏈融資的方式,向北京金地格林物業支付服務費款項,開發商為該供應鏈融資的唯一償債義務人,北京金地格林物業無需承擔該項融資相關的償還義務。 上圖為:金地格林物業管理公司應收賬款轉讓合同
二、相關傳言提及,華鑫信托、光大信托、浙金信托及穩投系列合伙企業為金地公司表外項目提供信托借款,與公司對外透露的“表外項目只做開發貸,不做信托融資”的信息不相符,該說法純屬作者主觀臆斷,嚴重失實。華鑫信托、光大信托、浙金信托及穩投系列合伙企業,均為金地集團按照員工跟投制度,組織員工進行項目跟投的跟投實體,與所謂的“信托借款”沒有任何關聯。 三、相關傳言中有關“今年5月27日,北京首開發布對外財務資助的公告稱,其對北京金地持股 98.5%的北京鑫遠嘉業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 1.25億元的財務資助”的解讀嚴重誤導投資者。該筆款項在首開發布的公告中,有明確清晰的定義,所謂的“財務資助”,指的是:項目開發后期,項目公司取得預售款后,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項目公司收益,項目公司股東通常在充分保障項目后續經營建設所需資金的基礎上,根據項目進度和整體資金安排,按出資比例臨時調用項目公司的閑置盈余資金,構成控股項目公司對外提供財務資助。 上圖為:北京首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發布的關于對外提供財務資助的公告截圖 上述不實傳言嚴重損害本公司商譽,本公司強烈譴責此種行為,并保留追究相關制造和傳播謠言人員法律責任的權利。
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為公司選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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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金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