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訊:良信股份公司發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資料圖】
上海良信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回購公司部分已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用于后期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員工持股計劃。回購總金額不低于人民幣 10,000萬元且不超過人民幣 20,000萬元,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19元/股,實施期限為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80)及2022年11月1日披露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2-081)等相關公告。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有關規定,公司在回購期間內,需于每個月的前3個交易日內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有關情況披露如下:
一、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累計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數量4,309,846股,占公司截至2022年11月30日總股本的0.38%,最高成交價為 14.25/股,最低成交價為 12.61元/股,支付的總金額為58,855,786.36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方案。
截至 2022年 11月 30日,公司股票回購專用證券賬戶持有公司股份
7,809,84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70%。
二、其他說明
1、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十八條、十九條的相關規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推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日前十個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十個交易日內;
(3)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2022年11月7日)前五個交易日(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4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61,823,118股。公司每五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數量未超過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生之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25%(即15,455,779股)。
3、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前半小時內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要求。公司后續將根據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實施本次回購方案,并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