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訊: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新希望乳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于 2023年 1月 5日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了《關于部分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股份減持計劃的預披露公告》(公告編號:2023-002),合計持有公司股票 3,724,928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 0.4298%)的股東兼監事李紅梅女士,副總裁張帥先生、林永裕先生計劃在自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個交易日后的 6個月以內以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計減持不超過 931,232股公司股票(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 0.1075%)。
公司于 2023年 2月 23日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了《關于監事減持計劃提前實施完畢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08),截至 2023年 2月 22日,李紅梅女士的減持股份計劃已全部實施完畢。
公司于 2023年 5月 4日收到副總裁張帥先生、林永裕先生各自所出具的《關于張帥減持新希望乳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進展情況的告知函(202301)》《關于林永裕減持新希望乳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進展情況的告知函(202301)》(以下合稱為“《告知函》”),截至《告知函》簽署之日(2023年 5月 4日),張帥先生、林永裕先生實施股份減持計劃時間已過半,林永裕先生實施股份減持計劃減持股份數量已過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規定,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資料圖】
一、本次股份減持情況
(一)股東減持情況
截至《告知函》簽署之日,股東的減持情況如下:
| 股東姓名 | 減持方式 | 減持日期 | 減持均價 (元/股) | 減持股數 (股) | 減持占總股本比例 |
| 張帥 | 集中競價 | 2023年 2月 2日 | 13.30 | 21,000 | 0.0024% |
| 集中競價 | 2023年 2月 7日 | 13.35 | 3,000 | 0.0003% | |
| 集中競價 | 2023年 2月 8日 | 13.79 | 27,000 | 0.0031% | |
| 集中競價 | 2023年 2月 10日 | 15.42 | 10,000 | 0.0012% | |
| 林永裕 | 集中競價 | 2023年 2月 13日 | 17.07 | 170,000 | 0.0196% |
| 集中競價 | 2023年 2月 14日 | 16.48 | 160,000 | 0.0185% | |
| 集中競價 | 2023年 5月 4日 | 17.27 | 55,200 | 0.0064% |
張帥先生減持股份來源為公司授予的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股份,其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價格區間為 13.30元/股—15.58元/股;林永裕先生減持股份來源為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前原間接持有的股份,其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價格區間為16.41元/股—17.58元/股。
(二)股東本次減持前后持股情況
截至《告知函》簽署之日,股東本次減持前后持股情況變化如下:
| 股東 姓名 | 股份性質 | 本次減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減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數(股) | 占總股本比例 | 股數(股) | 占總股本比例 | ||
| 張帥 | 合計持有股份 | 700,000 | 0.0808% | 639,000 | 0.0737% |
| 其中:無限售條件股份 | 175,000 | 0.0202% | 114,000 | 0.0132% | |
| 有限售條件股份 | 525,000 | 0.0606% | 525,000 | 0.0606% | |
| 股東 姓名 | 股份性質 | 本次減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減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數(股) | 占總股本比例 | 股數(股) | 占總股本比例 | ||
| 林永裕 | 合計持有股份 | 2,683,428 | 0.3097% | 2,298,228 | 0.2652% |
| 其中:無限售條件股份 | 670,857 | 0.0774% | 285,657 | 0.0330% | |
| 有限售條件股份 | 2,012,571 | 0.2322% | 2,012,571 | 0.2322% |
二、其他相關說明
1、公司股東兼高級管理人員張帥先生、林永裕先生本次減持計劃已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了預披露。上述股東嚴格遵守了《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不存在違反上述規定以及相關股東承諾的情況。
2、截至 2023年 5月 4日,張帥先生、林永裕先生實施股份減持計劃時間已過半,林永裕先生實施股份減持計劃減持股份數量已過半,張帥先生、林永裕先生實際減持公司股份數量未違反預披露的減持意向、承諾及減持計劃,亦未超過其所持公司股份總數的 25%。
3、本次減持的股東不屬于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股權結構及持續經營產生重大影響,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風險。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減持計劃尚未實施完畢,在上述股東剩余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公司將持續關注本次減持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備查文件
1、張帥先生出具的《關于張帥減持新希望乳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進展情況的告知函(202301)》;
2、林永裕先生出具的《關于林永裕減持新希望乳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進展情況的告知函(202301)》。
關鍵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