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東方集團:東方集團獨立董事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獨立意見
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關于使用閑置募集資金
臨時
補充流動資金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公司《章
程》和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為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
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我們對公司第
十屆董事會第
二十
次會議審議的
《
關于
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
議案
》
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用于與公司主營業務相關的經營
活動,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不會影響原募集資金項目資金使用,不存
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情況。
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
已經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相關程序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
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
——
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
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我們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
62,898
萬元暫時閑
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
12
個
月
。
獨立董事:
陳守東、韓方明、鄭海英、金亞東
202
2
年
3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