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天精工 : 寧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資料
寧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會議資料
2022年5月5日
目 錄
一、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議程 ............................... 2 二、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須知 ............................... 3 三、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議案 ................................... 5 議案 1、關于公司擬與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簽署項目投資協議書的議案 .............................................................. 5
| 序號 | 議案名稱 |
| 非累積投票議案 | |
| 1 | 關于公司擬與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簽署項目投資協議書的議案 |
八、股東(或股東代理人)對上述議案進行審議并投票表決;
九、統計投票表決結果(休會);
十、主持人宣讀投票表決結果;
十一、見證律師宣讀法律意見書;
十二、簽署會議記錄及會議決議;
十三、主持人宣布會議結束。
二、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須知
為了維護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確保股東大會現場的正常秩序和議事效率,保證大會的順利進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定以下會議須知,請出席會議的全體人員自覺遵守。
一、本次股東大會設立秘書處,由董事會秘書負責會議的組織工作等相關事宜。
二、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請按規定出示股東賬戶卡、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以及授權委托書等證件,經大會秘書處查驗合格后,方可出席會議。
為保證現場股東大會的嚴肅性和正常秩序,切實維護與會股東或股東代理人的合法權益,除出席會議的股東或股東代理人、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聘請的律師及其他邀請人員以外,公司有權依法拒絕其他人士入場。
三、與會者必須遵守本次股東大會的議程安排。進入會場后,應按照會務安排及次序就座,并將手機等通訊工具置于靜音狀態,謝絕個人錄音、拍照及錄像。
會議期間,應保持會場安靜,對于干擾大會秩序、尋釁滋事、打斷與會人員的正常發言以及侵犯股東合法權益的行為,公司會務組有權予以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查處。
四、股東參加大會依法享有發言權、質詢權、表決權等各項法定權利,同時也應履行法定義務。股東事先準備發言的,應當事先向大會秘書處進行登記。由公司統一安排發言和解答。股東臨時要求發言或就相關問題提出質詢的,應經大會主持人許可,會議主持人視情況掌握發言及回答問題的時間。
五、股東在大會上發言,應圍繞本次大會所審議的議案,簡明扼要,每位股東(或股東代理人)發言不得超過2次,每次發言的時間不超過5分鐘,發言時應先報告所持股份數額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監事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等回答股東問題,與本次股東大會議題無關或將泄露公司商業秘密或可能損害公司、股東共同利益的質詢,大會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關人員有權拒絕回答。
六、本次股東大會會議采用現場會議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方式召開。公司將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向公司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股東可以在網絡投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上述系統行使表決權。同一表決權只能選擇現場或網絡表決方式中的一種,若同一表決權出現現場和網絡重復表決的,以第一次表決結果為準。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或股東代理人以記名投票方式對審議的議案進行表決,股東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數額行使表決權,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決權。本次會議表決時,請在表決票每項議案下設的“同意”、“反對”、“棄權”三項中任選一項打“√”,未填、錯填、字跡無法辨認的表決票或未投的表決票均視為投票人放棄表決權利,該表決票上對應的股份數表決結果計為“棄權”。
七、公司聘請律師出席并見證本次股東大會,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三、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議案
議案1、關于公司擬與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簽署項目
投資協議書的議案
各位股東:
公司擬與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簽署《投資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或“本協議”),投資建設高端數控機床智能化生產基地項目。項目計劃投資總額10億元人民幣,公司擬通過自有資金、直接或間接融資等方式解決。具體情況如下:
一、 擬簽署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合同主體
甲方: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乙方:寧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內容
1、項目名稱:高端數控機床智能化生產基地項目
2、項目內容:包括高端數控機床智能化生產基地、關鍵零部件智能化生產基地和創新中心(測試中心)等。
3、項目規模:乙方承諾在甲方區域運營此項目,確保項目符合國家產業導向和有關規定,具有國內行業一流技術和市場競爭力,經濟效益良好,并能積極助推甲方區域經濟創新發展、提升發展。項目計劃投資總額10億元人民幣,其中固定資產投資不少于8.25億元。公司擬通過自有資金、直接或間接融資等方式解決。(具體投資金額以項目實際投入和需要為準)
4、項目用地:寧波市北侖區姜桐岙地塊,用地總面積約為330畝,用地具體位置及面積以國土部門的招拍掛公告為準,土地出讓起始價為50萬元/畝。姜桐岙地塊邊坡治理由乙方負責,產生的碎石除去滿足于該地塊本身工程和邊坡治理所需之外,產權歸甲方所有。
5、其他事項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若遇國家和省市重大政策調整,則以調整后政策為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寧波仲裁委員會依據其仲裁時現行有效規則仲裁。
二、 投資項目風險分析
(一)本次投資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生效。
(二)本次投資項目的用地需按程序通過招拍掛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能否競得、最終成交價格及取得時間存在不確定性。
(三)本次投資項目的實施,尚需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辦理項目立項備案審批、環評審批、建設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等前置審批工作,如遇國家或地方有關政策調整、項目審批等實施條件發生變化等情形,本項目實施可能存在變更、延期、中止或終止的風險。
(四)本次投資項目的建設投資額較大,存在因資金投入不及時而導致項目建設進度或實現的收益不達預期的風險。
(五)本項目投資決策是基于公司戰略發展的需要及對行業市場前景的判斷,但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宏觀和行業的發展趨勢、市場行情的變化、經營管理效果、產能利用率等均存在一定不確定性,因此未來經營效益的實現存在一定不確定性。
(六)協議中的項目投資金額、項目建設內容等為計劃數或預估數,不代表公司對未來業績的預測,亦不構成對股東的業績承諾。
(七)協議存在因履行過程中的不可抗力事件、政策變化而導致協議修改、解除和終止的風險。
本議案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現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具體內容請見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www.sse.com.cn)公告的《寧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擬與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簽署項目投資協議書的公告》。
寧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