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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華健康醫療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第八屆董事會第三十會議審議相關事項
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作為宜華健康醫療股份有限公司的獨立董事,在認真審閱相關材料和詢問的基礎上,基于獨立董事的獨立判斷立場,對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三十會議審議相關事項發表如下意見: 關于受贈深圳市頌陽實業有限公司 100%股權暨關聯交易的事項
我們認為:汕頭市博承投資有限公司、深圳市達榮輝實業有限公司將其持有的深圳市頌陽實業有限公司100%股權無償贈與公司,且不附加任何條件和義務,交易對價為0元。交易條款經交易雙方充分協商確定,符合公司的發展需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以下無正文)
(此頁無正文,為宜華健康醫療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第八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簽名頁)
獨立董事簽署:
余竹根 劉俊
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