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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終于走到創業板門口的惠州市特創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特創科技)上會被否,從上市委員會審議結果公告來看,深交所對公司研發投入真實性等提出質疑。
據披露,上市委會議現場問詢的主要問題包括實控人的認定、研發費用和代理銷售問題等。
特創科技主要從事印制電路板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產品包括單/雙面板和多層板,產品類型覆蓋LCD光電板/MiniLED背光板、厚銅板、金屬基板、HDI板、高頻高速板等特殊基材、特殊工藝類型的產品。
2020年至2022年,特創科技研發費用分別為3578.03萬元、4163.05萬元和4445.9萬元,研發費用率分別為4.77%、3.93%和3.86%。
同期,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研發費用率平均值分別為4.65%、4.61%和4.95%,一方面特創科技以“科技”二字命名,研發費用率卻低于行業平均水平,另一方面公司研發費用率逐年下滑,也與行業平均趨勢相反。
另外,特創科技也存在研發與生產共用設備、人員,研發產品和生產產品型號一致,統一存放管理及銷售時無法區分研發產品和生產產品的情形。上市委會議則要求公司說明研發費用歸集是否準確,研發投入是否真實,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研發活動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截至招股書簽署日,張遠禮直接持有特創科技發行前28.71%的股權,為公司第一大股東。同時,張遠禮為公司股東元嘉投資和源長投資的普通合伙人及執行事務合伙人,通過元嘉投資和源長投資合計控制公司18.89%的股份。
此外,董恩佳與張遠禮簽署了《一致行動協議》,董恩佳持有公司23.83%的股份,因此,張遠禮通過《一致行動協議》合計控制公司71.43%的股份表決權。
但上市委會議提到,張遠禮、董恩佳為發行人共同創始人,初始持股比例同為50%,要求公司說明最終未認定董恩佳為共同實際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規避發行上市條件或監管要求的情形。
2019年至2022年,特創科技分別實現營業收入約為5.55億元、7.51億元、10.6億元和11.52億元,實現歸母凈利潤分別約為691.98萬元、2996.75萬元、6158.52萬元和8,614.57萬元,扣非凈利潤分別為319.3萬元、2492.23萬元、5745.92萬元和7904.9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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